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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斯鲁厄州政府于2014年4月15日作出判决,12 U 149/13

指导原则

机动车综合保险的一般保险条件中的一个条款,根据该条款,以下情况不存在保险范围

- 在参加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驾驶活动中发生的损坏,包括相关的练习驾驶,以及

- 在汽车运动赛道上的任何驾驶,即使目的不是为了达到最高速度、

将驾驶安全培训排除在这一利益排除之外,既不是《德国民法典》第305条第1款意义上的意外,也不是《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款第2句意义上的不透明。它也没有以任何其他违反诚信要求的方式对投保人不利(《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句和第2句)。

男高音

I.驳回原告对曼海姆地区法院2013年9月27日的判决--10 O 72/12--的上诉。

二、关于被告的交叉上诉,曼海姆地区法院2013年9月27日的判决--10 O 72/12--被修正--上诉的其余部分被驳回--大意是,判决书执行部分第2条规定的被告的定罪被撤销,在这方面的诉讼也被驳回。

三、上诉程序的费用,申请人应承担92 %,被告承担8 %。

IV.该判决可暂时执行。有争议的决定,只要得到本判决的确认,就可以暂时执行。

V.不接受上诉。

事实

1 原告根据汽车保险单向被告保险公司索赔,原因是2012年4月4日在纽博格林北环赛道上发生的事故导致责任和综合损失。

2 2011年12月,原告是一名保险经纪人,他购买了涉案的保时捷911 GT3汽车,注册号为(...)。

3 2012年2月7日的保险单和2012年2月7日的保险单附录中记载的保险合同在双方之间生效,其中包括机动车责任保险和上述车辆的综合保险,据此,综合保险中约定的免赔额为1,000.00欧元。该合同以被告的《机动车保险一般条款和条件》(AKB)为基础。这些条款规定,除其他事项外:

4 A 你的汽车保险包括哪些好处?

5 A.1 机动车第三方责任保险--为您的车辆对他人造成的损害而投保。

6 A.1. 5 什么是不保险的?

7 意图

8 A.1. 5. 1 对于你故意和非法造成的损失,不提供保险。

9 批准的比赛

10 A.1.5.2 在参加官方批准的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汽车运动赛事期间发生的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这也适用于相关的练习驾驶。

11 注:根据D.2.2的规定,参加未经当局批准的比赛构成违反职责。

12 A.2 综合保险--针对你的车辆的损坏

13 A.2. 18 什么是不保险的?

14 A.2.18.2 对于在参加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驾驶活动中发生的损失,不提供保险。这也适用于相关的练习驾驶。此外,对于在赛车场上的任何驾驶,即使目的不是为了达到最高速度(如常规驾驶、旅游驾驶),也不提供保险。然而,驾驶安全培训是有保险的。

15 D.2 另外,在机动车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环境损害保险方面

16 D 2.2 车辆不得用于旨在达到最高速度且未经当局批准的驾驶活动及相关练习。

17 注:根据A.1.5.2,官方批准的汽车运动项目不在保险范围内。根据A.2.18.2., A.3.9.2., A.4.10.4.的规定,在综合保险、汽车保险和汽车事故保险中也不包括必须达到最高速度的旅程。

18 2012年4月4日,原告的总经理驾驶争议车辆在纽博格林的一个路段参加了德国运动车手协会(DSK e.V., S.;以下简称:DSK)的 "H. Fahren"("H. Driving")活动。德国运动驾驶者协会对这一活动的一般条件,其中没有按速度或驾驶时间分类,特别指出:

19"A. 序言

20 自由驾驶是在活动期间不对公众交通开放的赛道上进行的。

21 这条赛道是一条装备精良的赛道,符合安全规定,特别是德国赛车协会的规范,因此被选中。

22 该活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达到最高速度或确定最短的骑行时间,而是为了优化骑行技能和技术。

23 活动的唯一目的是提高道路交通的驾驶安全。

24 每位参赛者的行为都必须以不危及其他参赛者为前提;当不同强度的车辆同时在赛道上行驶并出现速度差异时,情况尤其如此"。

25 原告向被告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因防撞栏受损而造成的第三方责任损害,以及因涉案车辆受损而造成的综合损害,而该事故--根据原告有争议的陈述--据称是在该事件过程中发生的。在2012年4月10日对车辆进行评估后,M.工程公司报告的维修费用为20,976.60欧元。由于防撞栏的损坏--被告否认了这一点--D.有限公司要求原告支付1,803.20欧元的费用。

26 随着2012年5月3日的索赔通知,原告向被告报告了损失情况。在这份报告中,原告的总经理在被问及事故是发生在建筑区外还是建筑区内时,勾选了 "建筑区内"。对于损害地点,他说是 "公路",而在预先印制的损害通知书中,关于损害地点的问题在括号里写着:"城镇、公路、高速公路、乡村公路等"。在 "事故的详细情况 "标题下,原告的经理说:"在一个右转弯后,汽车转向过度,旋转并两次撞上防撞栏。感谢上帝,它一直在前面!"!速度约为115公里/小时。我是有责任的。

27 被告在2012年5月15日的询问中要求原告明确损害发生的地点,并指出根据原告总经理的说法,他是在建筑区范围内以大约11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的,之后总经理在2012年5月21日的信中回复说他在填写索赔通知时犯了一个错误。他在问题中打错了叉,事故发生在建筑区之外。原告的总经理在这封信中进一步指出:"确切的地点是:纽伯格林北环赛道,"Hohe Acht "路段,当时是在一次旅游中的参观。

28 在2012年6月12日的信中,被告拒绝了因有关事故而带来的保险赔偿。2013年1月9日,M.服务公司将 "2012年4月4日的损害事件中其有权获得的索赔 "转让给原告。

29 原告提出,在该事件中,其总经理在纽博格林北环赛道 "Hohe Acht "段以大约115公里/小时的速度将其保时捷 "撞 "上了防撞栏。在这个过程中,车辆的前部被完全损坏,而且损坏程度不小。A.2.18.2 AKB项下的条款是无法理解的,因此是无效的。投保人不知道他何时被保险,何时不被保险。特别是,赛车场是什么意思并不清楚。由于该条款可以在关键词 "比赛 "下找到,所以投保人必须假设只有参加比赛才会被排除在保险利益之外。本案中的骑行并不是一场比赛。它既不是为了达到最高速度,也不是为了确定最短的骑行时间,而只是为了优化骑行技能和技巧。该活动的唯一目的是提高道路交通的驾驶安全,这就是为什么该活动最终构成了一个驾驶安全培训课程。

30 原告的总经理在索赔通知中没有作出任何虚假陈述。他只是在填写混乱的表格时无意中勾选了 "在建筑区",从而犯了一个错误。这并不是为了获得更有利或更简单的解决,从总经理同时指出事故发生时的速度是115公里/小时的事实中就可以看出。被告必须偿还原告的诉前法律费用,据此,按照与法律费用保险约定的免赔额,原告应得的部分金额为150.00欧元,否则由原告以法律地位的方式主张。

31 申请人在一审中提出申请:

命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9,976.60欧元以及从待决案件之日起按基准利率上浮5个百分点计算的利息。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对D.GmbH, C.-B.-Street 2, ...S.-S.公司维修纽博格林赛道防撞栏的费用1,803.20欧元。针对D.GmbH, C.-B.-Straße 2, ... S.-S.的1,803.20欧元。

(...)

34 被告已申请

35 驳回该诉讼。

36 被告对曼海姆地区法院的地方管辖权提出质疑。原告关于涉案事故过程的论点遭到了被告的质疑。此外,被告还援引了《一般保险条款》中的风险免责条款,并声称2012年4月4日在纽博格林举行的活动是一项汽车运动赛事,其目的是实现最高速度。从发布在Youtube上的该活动的录像中可以看出,所有经典的赛车活动标准都得到了满足。

37 被告采取了预防措施,由于原告在索赔通知书中提供了虚假信息而援引豁免赔付。由于原告的总经理只将 "公路 "作为损害发生地,他故意隐瞒了事故发生在纽伯格林赛道上的事实;这是一个对是否存在保险的问题至关重要的情况。原告的总经理在补充声明中说他参加了一次旅游,这也是故意做出的虚假陈述,因为作为争议对象的德国运动车手协会的活动并不是这样的活动。

38 地区法院听取了原告总经理的陈述,还通过观看Youtube上发布的以下视频记录来取证:(......)请参考2013年7月2日的听证会记录。

39 在2013年9月27日的判决中,地区法院命令被告向原告赔偿D.GmbH公司修理防撞栏的费用1,803.20欧元,以及按比例偿还庭前法律费用,并驳回了对其余部分的索赔。

40 可受理的诉讼--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曼海姆地区法院拥有管辖权--只是在原告根据机动车责任保险提出的索赔方面有充分的理由。

41 原告有权要求赔偿维修防撞栏的费用。根据提交的照片,这些防撞栏被有争议的车辆开到了上面而损坏。被告既不能援引第A.1.5.1条GTCLI的风险排除规定,也不能援引第A.1.5.2条GTCLI的风险排除规定。被告在这方面负有举证责任,但没有证明有关事件对达到最高速度很重要。被告不能因为原告在索赔通知中的虚假陈述而免除责任。就原告的总经理通过勾选 "在建筑区 "的方式进行虚假陈述而言,VVG第28(3)条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关的;鉴于同样在索赔通知中作出的陈述,即事故发生在大约115公里/小时,鉴于这一明显与事故发生地点 "在建筑区 "相矛盾的情况,被告的质疑是不可避免的。至于原告的总经理将 "公路 "作为事故发生的地点,这个回答是有问题的;但是,被告的表格在这方面并不明确,总经理的陈述是可以理解的。

42 关于原告根据综合保险提出的索赔,适用A 2.18.2 AKB条款中的风险排除。该条款是有效的,其措辞清晰明确;根据该条款,任何在汽车运动赛道上的驾驶都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对于一般的投保人来说,赛车场是指专门用于赛车运动的赛道,在这个赛道上没有公共道路交通。即使有几个不同内容的条款,也不会使A 2.18.2 AKB条款变得不透明;相反,细心的投保人很容易理解不同的条款适用于不同的保险。该条款之前的 "中间关键词 "是 "种族",这并不表明有什么不同。比赛 "和 "在赛车场上驾驶 "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至于一个有理智的投保人打算参加在赛车场上的活动,他不会不读这个条件,因为他可以认为这个条款在任何情况下都与他无关。所述活动也不是保险条件意义上的驾驶安全培训。

43 原告的上诉是针对这一点的,凭借这一点,原告继续在一审中提出了全部的索赔。A 2.18.2条款中的规定不仅不清楚、不明确,因此不透明,而且还令人惊讶。地区法院对 "赛车场 "一词的解释显然不是唯一可能的解释:根据地区法院的定义,"Nordschleife "不属于汽车运动赛道的概念,因为那里有公共道路交通,尽管为此要收取通行费。判决书是矛盾的,一方面,汽车运动赛道被说成是专门用于汽车运动的赛道,上面没有公共道路交通,而另一方面,又说有关的赛道并没有因为这部分赛道可能向公众开放而被剥夺其作为汽车运动赛道的性质。

44 此外,必须考虑到这一关于免除责任的条款是在 "种族 "这一关键词下找到的。由此,合理的读者必须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在 "种族 "的情况下,该条款才有意义。此外,地区法院忽略了一个事实,即被告的措辞偏离了D.2.2 AKB条款中 "赛车条款 "的法定模式以及KfzPflVV第4条第4款,偏离了其在A 1.5.1 AKB条款下的条款以及其之前与原告及所有其他客户签订的保险合同的AKB。

45 申请人声称,法院应:

根据原告/上诉人的上诉,对曼海姆地区法院2013年9月27日的判决(10 O 72/12)进行修正。

47 2. 命令被告向申请人支付19 976 60欧元,以及从待决案件之日起按基准利率上浮5个百分点计算的利息。

48 3. 命令被告赔偿原告对D.GmbH, K.-B.-Str. 2, ...S.-S.公司维修纽博格林赛道防撞栏的费用1,803.20欧元(2012年4月4日在 "H. Fahren "赛事中损坏,长度约28米)。
(...)

49 被告为地区法院的判决辩护,因为该诉讼被驳回,并要求驳回原告的上诉。

50 通过交叉上诉,被告对地区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因为它被谴责了,并继续提出驳回诉讼的一审要求。它进一步提出了缺乏当地管辖权的异议。该事件是一个赛车活动,参与者的目标是达到自己的最高速度或提高自己的单圈时间。自由驾驶 "使得在赛道上以最高速度行驶成为可能,这也是参与者的目的。初审时审查的电影材料显示,有关活动是以实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赛车活动。在所需的整体评估中,还必须考虑到原告的总经理已经用一些车辆参加了相同内容的活动,并且是德国运动驾驶者协会(Deutscher Sportfahrerkreis)的成员。此外,被告声称,由于原告的总经理在索赔通知中作出了欺诈性的虚假陈述,因此被告可以免于支付赔偿金。

51 被告以交叉上诉的方式提出申请:

52 在对2013年9月27日10 O 72/12 LG Mannheim判决的部分修正中,该诉讼被全部驳回。

53 原告对地区法院的判决进行辩护,因为被告被定罪,并要求驳回交叉上诉。
(...)

决定的原因

54 原告的上诉是可以受理的,但理由不充分。被告可受理的交叉上诉只在很小的程度上获得成功--关于一审裁定的诉前律师费加利息。

55 A.原告的上诉:

56 地区法院正确地假定,原告无权要求赔偿所声称的由于被保险车辆在有争议的事故事件中受损而造成的综合损失。特别是,这样的索赔并不产生于双方之间结合VVG第1句话所签订的保险合同。

57 在这方面,根据A.2.18.2条GTCLI的风险排除,被告的赔偿责任被排除。

与原告的观点相反,该免责条款在具体形式上是有效的。特别是,从风险排除条款的设计和措辞来看,既没有令人惊讶的条款(《德国民法典》第305c条第1款),也没有不透明的条款,更没有以任何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方式对原告不利的条款(《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款和第2款)。

59 a.在《德国民法典》第305c(1)条的意义上,如果一项规定在当时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合同的外表下非常不寻常,以至于用户的合同伙伴不必期待它,那么它就是令人惊讶的。这里的情况不是这样的。根据保险条件的排版设计,风险的排除--在粗体标题 "A.2.18--什么不被保险?- 对投保人来说,很容易识别出这是对保险人利益范围的限制。

60 A.2.18.2 AKB中的条款也不足为奇,因为在同一AKB中,在责任保险领域中也有偏离该条款的风险排除条款。汽车保险是一些独立的保险合同组合在一起的保险单,这就是为什么风险的增加、违反披露责任和违反义务必须对每一类保险进行单独审查(见参议院,2013年1月18日的判决 - 12 U 117/12,法学,第27段;Prölss/Martin,VVG,2010年第28版, Vor AKB 2008,第3段)。在汽车保险中结合的每一个单独的保险领域,必须独立审查风险排除的问题--根据各自类别的相关保险条件--这一事实绝非不寻常,但恰恰符合它们作为法律上独立的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

61 条款A.2.18.2 GCI中的风险排除条款在《德国民法典》第305c条第1款的意义上也并不令人惊讶,因为普通投保人不会在保险条件中期待这样的条款。相反,保险关系的具体形式,特别是通过对被保险风险的具体限制--一般投保人必须知道,而不需要进一步说明--是一般保险条件的通常内容。

62 b.综合保险领域的保险条件中约定的风险排除也没有违背诚信的要求,不合理地对原告不利(《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句)。

63 (1) 与原告的观点相反,这种不合理的劣势在本案中并不存在,因为该条款并不明确和可理解(见《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句)。

64 就原告认为,鉴于GCI中的多种风险排除条款,对于普通投保人来说,哪些排除条款制约着其与作为保险人的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是不够明确的,参议院并不认同这一评价。风险排除条款在各个保险类型中的分配--一方面是责任保险,另一方面是综合保险--从每个案例中使用的标题和分项中已经足够清楚。因此,很容易看出,A.1.5.2 AKB条款下的风险排除条款--根据上级要点 "A.1--汽车第三方责任保险--您的车辆对他人造成的损害"--只与第三方责任保险有关,而A.2.18.2 AKB条款下的排除条款--根据上级要点 "A.2--综合保险--对您车辆的损害"--只与综合保险有关。

65 同样从其结构来看,A.2.18.2 AKB中的条款本身也很容易理解。在第1页和第2页,该条款最初规定了旨在实现最高速度的驾驶活动和相关的练习驾驶的风险排除。在第3页中,风险排除--无论各自旅程的 "赛车性质 "如何--被扩展到所有在汽车运动赛道上的旅程。第4节再次将驾驶安全培训排除在该条例之外。

66 就原告声称该条款第3页中的 "赛车场 "一词的定义不够清晰而言,参议院不同意这种观点。一般的保险条款和条件,因此也包括有争议的条款,应被解释为普通投保人必须在合理评估、仔细阅读和考虑可识别的意义背景的基础上理解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专门的保险法知识的投保人的理解能力,以及他的利益是相关的(参见BGH,VersR 2003,236;参议院,2011年5月17日的判决 - 12 U 45/11)。解释的出发点是该条款的措辞。因此,一般投保人对 "赛车场 "一词的理解是决定性的。根据这一点,赛车场是一个专门用于赛车运动的赛道,并且在这个赛道上--在这个专用时间内--没有发生道路交通法规意义上的公共道路交通。赛道--就像这里的纽伯格林北环赛道在有组织的活动时间之外的情况--可以向公众开放,即每个人都有可能使用该赛道,如果有必要的话,需要支付使用费,这一事实并没有剥夺其作为赛车场的特性。

67 如果申请人指出,使用这样的定义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对于某些路线--即不时举行赛车活动的公共道路网区域--必须在时间上加以区分,它们在某些时候符合汽车运动赛道的概念,但在其他时候不构成这样的赛道,这与上述解释并不矛盾。既没有解释,也没有说明为什么要把 "赛车场 "的特征附加到一个赛道区域本身--而不考虑其使用的总体情况。

68 该条款出现在 "比赛 "标题下的事实并不能证明假设存在《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1款第1句、第2句意义上的不合理的不利条件。这并没有给普通投保人一个印象,即该条款只包括旨在实现最高速度的驾驶活动意义上的比赛。相反,正如地区法院正确指出的那样,"比赛 "和 "在赛车场上驾驶 "在这种比赛之外有如此密切的联系,以至于打算在赛车场上驾驶的合理投保人不会因为认为该条款与他无关而不去阅读该条件。在这一点上,该条款的内容也并不令人惊讶。

(2) 在本案中,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7条第2款,不应假定存在不合理的不利条件。特别是,这种劣势并不是因为免责条款偏离了A.1.5.2 AKB条款中的责任保险免责条款、D.2.2 AKB条款中的责任保险补充相关条款以及KfzPflVV第4号条款的规定。正如已经解释过的,一方面是责任保险,另一方面是综合保险,是法律上独立的保险合同。此外,鉴于在赛道上驾驶的危险性增加,甚至在比赛之外,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社区对综合保险的单独免责条款的兴趣--比责任保险更广泛--似乎很容易理解。在这种背景下,合理的投保人也必须期望有一个像本案中的综合保险的条款。即使该条款--原告没有证实--偏离了被告与原告和其他客户签订的其他保险合同中的规定,这也不能证明承担了《德国民法典》第307(2)条意义上的不合理的不利条件,与原告的观点相反。

第A.2.18.2 AKB中的风险排除条款的事实要求得到满足。

71 a.在这方面,有关事件是否是该条款第1页和第2页意义上的比赛或相关的练习驾驶,可以不作决定。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排除条款A.2.18.2 AKB第3页,这都是在赛车场上的驾驶。纽伯格林北环赛道是上述意义上的汽车运动赛道。原告对这一点没有异议,而且,这也是地区法院对所审查的视频记录的调查结果。

72 b.与原告的观点相反,这也不是A.2.18.2 AKB号条款第4句意义上的驾驶员安全培训--排除在风险之外的情况。即使根据原告的意见,有关的旅行也不构成这种培训。

73 正如已经解释过的,一般的保险条款和条件,因此也包括本条款,应被解释为普通投保人必须在合理评估的基础上理解它们,仔细阅读并考虑到可识别的意义背景(参见BGH,VersR 2003,236;参议院,2011年5月17日的判决 - 12 U 45/11)。

74 解释的出发点是--一如既往地--该条款的措辞。根据对该词的一般理解,驾驶安全培训的存在需要至少有一个人指导参加培训,观察参与者的驾驶行为,并给出建议,以避免被发现的驾驶错误或优化驾驶行为。然而,根据原告提交的事实,在驾驶安全培训课程中,已经缺乏这样一个人作为 "培训者 "的存在。

75 这种解释也得到了该条款规定的意义和目的的支持,这对普通投保人来说是很明显的。虽然最初--由于与此相关的危险增加--在赛车场上驾驶被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但驾驶安全培训课程又被排除在这一排除范围之外,显然是考虑到与在赛车场上的其他驾驶相比,这种驾驶安全培训课程的危险性较小。然而,只有在参与者接受一定程度的指导和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假定危险程度较低,但如果--如这里的情况--他们在所谓的 "自由驾驶 "的情况下使用赛道,并以这种方式试图优化他们的驾驶行为和操作车辆的技能,则不能假定危险程度较低。

76 B. 被告的交叉上诉:

77 (...)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D.GmbH公司因防撞栏损坏而对原告提出的索赔,金额为1,803.20欧元,该索赔是根据VVG第1句话的规定,由机动车责任保险合同引起的。

78 a.双方之间存在一份关于争议机动车的责任保险合同,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79 b.A.1.1.1 AKB条款意义上的保险事件已经发生。原告因使用被保险车辆而损坏了纽伯格林北环赛道上的防撞护栏,因此D.GmbH公司以维修费用的形式向她提出了赔偿要求。

80 (1) 经过取证,参议院确信--如原告所称--2012年4月4日在纽博格林北环赛道 "Hohe Acht "段,原告总经理驾驶的、在被告处投保的保时捷发生了事故,车辆撞上了防撞栏,在此过程中受损。(...)

81 c.A.1.5.1 GTCLI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并不妨碍被告的赔偿责任。没有任何事实表明,损害的故意因果关系。特别是,这并不是原告自己所说的事故发生在时速115公里的弯道上的结果。仅仅是以时速115公里的速度驶过弯道的事实,并不足以成为排除条款的理由。仅仅是高速驶过弯道--尤其是在赛车场上--并不能证明司机至少纵容了第三方损害的发生的结论。相反,在没有相应的损害结果的情况下,司机信任的是一般的生活经验。

82 d.被告也不能成功援引A.1.5.2条GTCLI的免责条款。被告没有证明风险排除条款的实际要求(参见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BGH,2013年9月11日的判决--IV ZR 259/12,juris,第16段;OLG Köln,2006年11月21日的判决--9 U 76/06,juris,第24段)对参议院的定罪(§ 286 ZPO)。

83 (1) 条款 A.1.5.2 AKB 规定,在参加官方批准的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汽车运动赛事期间发生的损害,包括相关的练习驾驶,可以排除责任保险的风险。在本案中,这一点是不能假设的。

84 (2) 风险排除条款应作狭义的解释。考虑到其经济目的和所选择的措辞,其适用范围不得超出其含义要求。这是因为一般的投保人不需要在没有向他充分说明的情况下期待保险范围内的空白(见参议院,2007年4月19日的判决--12 U 237/06,法理,第18段;参议院,2007年9月6日的判决--12 U 107/07,法理,第16段)。术语 "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活动 "是指《道路交通法》第29(1)条意义上的 "车辆竞赛"(BGH, NJW 2003, 2018)。根据StVO第29条的行政规定,比赛是指以达到车辆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比赛或部分比赛(如具有赛车性质的特殊赛段)以及活动(如记录尝试)。从一个普通投保人的角度来看,没有其他结果。从他的角度来看,不包括在活动框架内的骑行,其特点是达到最高速度,然后对参与者进行排名。他只将 "相关的实践驾驶 "理解为与特定驾驶活动直接相关的驾驶,其中最高速度在上述意义上是重要的(参见参议院,2007年9月6日的判决--12 U 107/07,juris,第17、19段;OLG Köln,VersR 2007,683及进一步的参考资料;Stiefel/Maier,Kraftfahrtversicherung,第18版,AKB A,第17段)。

(3) 被告没有证明参议院的定罪(《刑事诉讼法》第286条),即德国运动车手圈的争议事件是为了达到最高速度。在这方面,不需要超越所有可想象的怀疑的确定性。相反,"个人的确定性 "就足够了,它使疑虑消失,但又不完全排除它们(见Zöller - Greger,2014年第30版,《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边栏第19条,有进一步的参考资料)。

86 (a) 首先,这种证据不是来自于Youtube上发布的2012年4月4日争议事件中在纽博格林北环赛道上驾驶的视频。 在这方面,参议院同意争议裁决中正确而详细的推理。地区法院正确地得出结论:对这些视频的检查并不能证明有关事件是为了达到GTCLI条款A.1.5.2中的最高速度。在上诉程序中重新检查这些视频是没有必要的。被告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证据来怀疑地区法院根据视频检查得出的结论的正确性(《刑事诉讼法》第529条第1句)。地区法院在2013年7月2日的听证会记录中详细而全面地记录了检查期间的看法和结论。就被告得出的评估而言,视频证明了有关事件的赛车性质,它最终用自己对证据的评估取代了地区法院的评估。然而,这并不有助于交叉上诉的成功。

87 (b) 与被告的观点相反,在法律上将该活动归类为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活动,也不是考虑到原告的总经理是德国运动车手协会的成员而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结果。诚然,参议院毫不怀疑,在这种活动中,所使用的机动车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参与者的驾驶行为--例如超越其他参与者、在右侧超车、滑行驾驶--往往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然而,无可争议的是,没有排名、名次或时间测量。被告声称的个别司机是否有可能为自己测量个人的单圈时间,在这方面并不重要。参与者无疑也可能对达到尽可能高的速度感兴趣,这一事实在所需的狭义解释中是不够的(参见参议院,2007年9月6日的判决-12 U 107/07,juris,第20段)。

(4) 该事件不构成A.1.5.2 AKB号中的 "相关练习赛"。在这方面,必须有一个由组织者组织的特定比赛的练习赛。在本案中,由于与具体比赛缺乏联系,显然不是这样的情况。

e. 与被告的观点相反,根据第28条第2款、第4款VVG、E.1.3、E.6.1、E.6.2 AKB的规定,它也没有因为原告违反义务而被免除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90 (1) 就被告声称由于原告的总经理声明事故发生在 "建筑区 "内而违反义务而言,不应假定虚假声明是故意做出的。原告可以理解地解释说,其总经理在损失报告表上无意中标注了 "在 "而不是 "在建筑区外"。参议院相信这只是一个疏忽,因为总经理在同一份索赔通知书中描述事故的过程时说,事故是以大约115公里/小时的速度在一个弯道上发生的。在这样的描述中,事故发生在 "建筑密集区 "的说法导致了保险人预期的查询,这一事实无需讨论。然而,如果保险人的这种询问是可以肯定地预期的,那么不清楚原告的总经理出于什么原因要故意把关于事故发生地点的十字架放在错误的地方,特别是通过把事故发生地点 "移到 "建筑区范围内,对保险事件的解决没有明显的好处。

91 (2) 然而,即使原告的总经理只是在有关损害发生地的表格栏中填写了 "公路",而没有具体指定事故发生地--在本案中是纽伯格林北环赛道--这也不会导致被告因原告或其总经理的故意失职而免于承担责任(《德国民法典》第166(1)条)。

92 在这一点上,是否像地区法院假设的那样,被告的损失报告表实际上应被判定为含糊不清,或者考虑到 "损失的日期和地点 "这一行的标题以及直接在表格中由投保人填写的 "损失的地点 "的指示,对于普通的投保人来说,这个问题的目的是准确地指出事故的具体地点,而 "损失的地点 "一栏中的 "城镇、道路、高速公路、公路等 "只是对要考虑的地点的示范性列举,这一点可以留有疑问。在 "损害地点 "一栏中的""只是一个示范性的地点列举,用于精确说明。此外,原告的总经理是否真的以可理解的方式解释了 "街道 "这一表格条目--如地区法院所假设的那样--他在个人听证会上的陈述是不相关的。

93 如果投保人提供的信息在损失通知书中出现矛盾或明显不准确的地方,保险人有责任通过询问来调查这些不清楚的信息(参见Stiefel/Maier, Kraftfahrtversicherung, 18th ed. 2010, AKB E, marginal no. 75; BGH, VersR 1997, 442 for accident insurance)。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保险人所要求的询问没有得到答复,或者投保人做出反应,例如立即采取法律行动时,违反义务的完整信息的遗漏才等同于虚假信息(参见Stiefel/Maier, loc.cit., AKB E, marginal no. 75 with further references)。另一方面,如果投保人在保险人的询问下完成了他最初不完整的信息,就不能假定投保人故意提供不完整的信息,这相当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这里就是这样的情况。

94 Dass die Angaben der Klägerin zum Schadensort, die sich in dem Eintrag „Straße“ erschöpften, nicht den Erfordernissen entsprachen, war für die Beklagte ohne weiteres ersichtlich, so dass sie sich zu einer – tatsächlich auch mit Schreiben vom 15.05.2012 erfolgten – Nachfrage bei der Klägerin als Versicherungsnehmerin veranlasst sehen musste. Auf diese Rückfrage hin hat der Geschäftsführer der Klägerin allerdings mit Antwortschreiben vom 21.05.2012 den Schadensort mit seiner Angabe „Nürburgring Nordschleife, Abschnitt ‚Hohe Acht‘ “ hinreichend genau bezeichnet und damit seiner Auskunftsobliegenheit in einer Weise entsprochen, wie dies bereits beim Ausfüllen der Schadensanzeige geboten gewesen wäre.

95 参议院并非没有认识到,事后对不真实信息的纠正原则上不能补救已经发生的违反义务的行为。如果存在故意违反义务的行为,投保人只有在完全、明确地主动向保险人披露真实的事实,并且没有隐瞒或扣留任何东西的情况下,才能逃避索赔的损失(参见Stiefel/Maier, loc. cit、AKB E, marginal no. 80 with further references)或者--只要不存在欺诈行为(§ 28 par. 3 p. 2 VVG)--说明并在必要时证明违反义务的行为对于保险事件的发生或确定,以及对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义务的确定或范围都不是因果关系(参见§ 28 par. 3 p. 1 VVG)。

96 然而,本案与此不同的是,仅仅由于索赔通知中关于损害地点的信息对保险人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此不能假设故意违反义务--如所解释的--。相反,原告在2012年5月21日对被告预期的询问的回信中提供了关于事故发生地的完整信息,从而逃脱了对其违反义务的指控。

97 (3) 最后,被告不能成功地依靠原告的总经理在2012年5月21日的回信中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因为他不真实地表示他在事故发生时参加了一次 "旅游旅行"。双方有争议的是,原告的总经理在纽博格林的有争议的旅程是否是这样的旅游旅程,还是只有当私人在德国体育协会这样的组织所组织的活动之外参与时才存在这样的旅程,这一点可以留待以后讨论。从本法律纠纷的事实陈述中可以推断出,原告希望将旅游车的概念理解为与比赛的概念不同,即不以达到最高速度为目的的活动。根据对该术语的这种--至少是可理解的--理解,不能假定2012年5月21日的答复含有故意的虚假信息。

与地区法院的观点相反,原告无权在作为争议价值的主要索赔的基础上获得诉前法律费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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